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教育进校园的要求,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引导同学们树立法治意识、远离校园欺凌,11月10日下午,合肥九中新站校区与四牌楼校区同步举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聘任仪式暨 “向校园欺凌说不”主题微讲座。活动以线下主会场与线上直播相结合的形式开展,邀请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磨店派出所朱天炜、胡江龙和庐阳分局益民街派出所朱正月三位警官,为两校区全体师生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活动伊始,聘任仪式正式拉开帷幕。合肥九中党委委员、副校长汪玉慧和合肥九中四牌楼校区高一年级部主任万爱华代表学校,为三位警官颁发“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聘书。汪玉慧在致辞中表示,三位警官深耕公安一线,兼具丰富执法经验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他们的加入将为学校法治教育注入专业力量,为学生健康成长搭建更坚实的安全屏障。
聘任仪式后,防欺凌专题宣讲正式开讲。警官们以法治副校长身份,结合真实案例与最新法律规定,深入解读校园欺凌的法律界定与常见表现。他们指出,校园欺凌并非仅指肢体冲突,还包括语言欺凌(起侮辱性外号、散布谣言)、关系欺凌(刻意排斥同学、孤立他人)、网络欺凌(发布侮辱性言论或视频)等多种形式,这些行为不仅会给被欺凌者带来身心创伤,实施者也将承担法律责任。
宣讲中,警官们重点解读了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他们明确,新法对校园欺凌及未成年人保护作出更严格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欺凌行为,即便因年龄从轻处罚,相关记录也将伴随终身,对未来升学、就业产生影响;若欺凌行为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面临有期徒刑等刑罚;此外,侮辱、恐吓、寻衅滋事(如无事生非、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财物)等欺凌相关行为,均被新法明确列为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针对如何应对校园欺凌,警官们也给出了具体指导:一是要学会尊重与包容,理解同学个性差异,营造友善校园氛围;二是自身遭遇欺凌时,要勇敢说“不”,及时向班主任、校领导或家长报告,切勿忍气吞声;三是发现他人被欺凌时,要主动制止或向老师反映,做“正义的守护者”;四是学校已建立校园欺凌处置机制,对欺凌行为可给予警告、留校察看甚至开除学籍的处分,警方也将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欺凌行为。
“大家有任何法律问题或生活难题,都可以联系我!” 宣讲尾声,警官们特别公布了个人联系方式,并表示学校防治校园欺凌信息公示牌上也已标注相关反映号码,方便同学们随时咨询,并提醒学生,遇到问题可通过拨打公示牌电话、与家长和班主任沟通等多种渠道寻求帮助。
此次两校区同步开展的法治教育活动,将聘任专业法治力量与主题宣讲有机结合,既完善了学校法治教育长效机制,又切实提升了师生对校园欺凌的认知与应对能力。合肥九中始终重视法治教育与校园安全建设,未来将持续深化家校社协同,以常态化法治教育为抓手,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为学生青春成长保驾护航。
稿件来源:政教处
图片:程红利、江平平
撰稿人、一审:程红利
二审:马亚亮
三审:汪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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